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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不能“顾前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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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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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不能“顾前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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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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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一些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只顾着应付眼前,没有考虑隐患会不会“反弹”和“重现”。这种情况便是“顾前不顾后”的典型表现。
比如:煤矿井下的顶板点柱不够,本来要补打五根点柱才能有效控制顶板,可是作业人员只打了三根,表面上看,短时间内是能够控制住顶板的。可是,随着顶板的压力变化,没过几天,现有的三根点柱便“撑不住了”,又没有被及时发现,很容易发生顶板垮塌的事故。
在实际工作中,类似于这种“顾前不顾后”的问题还是存在的。笔者认为,产生该问题的原因,既有作业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认识不到位,产生应付麻痹心理的原因,也有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和责任倒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因此,要解决隐患整改“顾前不顾后”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重点加强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于未然;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机制,跟踪督促每一个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复查,做到有始有终,闭环管理;三是要完善责任追究处罚机制,将隐患整改责任落到具体人员身上,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对整改不到位、应付了事的人从重、从严处罚,达到震慑效果。
(卢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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