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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人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文章字数:1,090
  前阵子,一位前辈在朋友圈推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因信得过前辈的品味,便买了一本拜读。原以为是类似于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一类推理小说,读完才发现更类似于《解忧杂货店》这类社会故事小说,一个解读勇气和信念、不惜一切代价做正义之事的故事,一本真正的教养之书。
  这本哈珀·李的成名之作以美国的大萧条时期为背景,以一位十岁小姑娘的口吻描述了这平平无奇的小镇所发生的点点滴滴,故事的前半部分讲述了女主斯库特与哥哥杰姆,“未婚夫”迪尔的日常嬉闹,包括对神秘兮兮的布拉德利家的探索,偶尔穿插着类似于邻居家起火的日常生活;虽平淡,无冲突无爆点,但也引人入胜,慢慢陷入儿童那纯真的世界。故事的后半部分以白人律师身份的父亲阿迪克斯做了被告黑人汤姆的辩护人为节点展开,阿迪克斯监狱外护卫、案件败诉、汤姆越狱自杀、原告的报复、神秘人的保护等等。通过对人物形象结合社会环境的描写,将人性之善恶,种族偏见、机械的教育制度这些沉重话题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耐人寻味,大有一番“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的气派,令人醍醐灌顶。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歌曲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显然小说中的黑人汤姆就是这只知更鸟,他什么都没有做错,要说有,那就是他的那身黑皮肤,在一个一如既往需要从众、需要合群的时代。小说虽以偏见为着陆点,但给我印象更深的却是这位父亲给孩子们的教育,循循善诱式地播下勇敢、正义、教养的种子,那种让孩子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是那还没开始就知道注定会输,还义无反顾去做,并且无论发生什么坚持到底,尽管很少能赢,但总有赢的时候的无畏;那种让孩子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一种对鲁迅笔下“向来如此,便对吗”、唯一不能从众的是人的良心的反思;那种让孩子体会什么是真正的教养,不是每天“之乎者也”、每天诵读《圣经》,而是那种根植于内心,表现于细节,把舒服留给别人,正如村上春树所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应做之事。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以身作则,对孩子既不苛责也不宠溺,以无声的正直和勇敢,将世界本来的面貌呈现在孩子面前,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世界,教会孩子做一个好人。
  尽管柴静在《看见》中提到: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与做了坏事的人。那就做一个如小说中阿迪克斯这样的做了好事的好人吧。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位这样的父亲,因为因为孩子最先看到的是我们,其次才是别人才是别人,做一个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的父亲,一个集勇敢、正义、教养于一身的好人。(李进)